【导语】:特殊工时制度审批详情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劳动法》;
(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申办对象
因生产特点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工种、岗位的资阳辖区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申办材料
(一)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和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书面劳动合同样本,签订了集体合同的需提供集体合同样本;
(四)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及复印件;
(五)职工花名册;
(六)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期满再次申请的,应当书面报告前期执行情况。
四、办理程序
(一)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请示和申请表;.请示件中需说明企业性质、经营范围、生产特点、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工种、岗位及申请理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对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书面意见;
(二)符合许可条件的,按照《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审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有效期限不超过两年。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承办部门及地址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监察科(市政府机关办公楼0210办公室)
八、联系电话
028—26110805